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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江:用好谈话函询 及早防微杜渐

 来源:盈江县纪委      发布日期:2018年01月08日   

2017年以来,盈江县纪委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将谈话函询作为处置问题线索、践行第一种形态的重要方式,推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远离纪律“红线”。

抓早抓小着力问题线索“零暂存”。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针对反映党员干部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的一般性问题,违反廉洁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一定时期和范围内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谈话函询,唤醒党性、治病救人。全年处置问题线索82件,其中谈话函询47件,占57.32%。

扎紧笼子严格规范流程。从完善制度入手,出台《规范谈话函询办理工作办法(试行)》,对谈话函询的适用对象、情形、程序要求、处置方式等作出明确规定,进一步规范谈话函询工作。县纪委还要求,谈话函询结束后,被谈话对象要形成情况说明和问题整改书面材料,对弄虚作假、隐瞒真相、欺骗对抗组织的,从严从重处理。

分类处置确保“对症下药”。通过谈话函询,对未发现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的,及时予以了结。确有一般性错误但主动交代或情节轻微的,酌情进行组织处理、诫勉谈话或批评教育。被谈话对象否认有关问题,但不能排除疑点且难以查证核实的,责成作出书面承诺,并将相关情况记入廉政档案留存备查。发现存在违纪问题的,及时转换为初核、立案等处置方式。对拒不配合谈话函询、不珍惜组织给予机会的,一旦发现问题,给予从严从重处理。全年以来,谈话函询了结40件,提醒谈话33件33人,批评教育2件2人,书面检查2件2人,通报批评1件1人,限期整改2件2人。

(作者:杨荣本 编辑:盈江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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