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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县陇把镇:监督“微权力” 严防基层“微腐败”

 来源:陇川县纪委      发布日期:2017年11月22日   

“信任你们,你们就要自觉遵守党纪党规,不代表不需要监督你们……”在每月的行政学习会上,镇党委书记都要反复强调。陇川县陇把镇纪委自开展扶贫攻坚以来,坚持重点监督村级“微权力”,着力预防解决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和不正之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农村基层延伸。

坚持红脸出汗,县镇纪委上下联动。严格按照县纪委、镇党委的要求,重点加强对扶贫领域的监督检查,针对一些村党组织主体责任抓得不实、少数村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重视等问题,镇纪委通过“提醒”让“红脸出汗”常态化,以挂村领导、驻村第一书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监委会主任及副主任、村小组组长为重点对象,通过事前集体提醒谈话、事中专项提醒谈话、事后纠错提醒谈话,倒逼责任落实,实现县纪委督促和镇纪委防控的上下联动体系,给“微权力”戴上“紧箍咒”。

推进村务公开,整合群众外部监督。坚持“因地制宜、方便群众,全面公开、不留死角”的公开原则,按照统一模版、统一规格、统一内容筹备覆盖全镇5个村的标准化公开栏,计划2017年年底完成建设,对广大党员和群众关心、关注的党务、村务、财务、事务、国家政策法规、热点难点问题、各类涉农信息等方面内容,实行全透明“一栏公开”。同时,继续强化村务全透明公开的档案管理,将所有公开的纸质材料、图片及公开后群众的意见反馈等内容进行分类归档管理,做到公开栏公开内容、民生资金监管平台、纸质档案三项一致。让群众参与进来,实行常态化监督,从而实现群众外部监督。

规范村级监督,抓实基层内部监管。充分发挥出村级监督委员会的作用,对村务监督工作情况进行实地督促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村监委履职情况、财务、村务公开情况、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情况、农村工程监督情况等,进一步推进村务监督工作的正常化、规范化,发挥村监委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监督作用,对发现村干部有苗头性的违纪现象进行早提醒、早预防,杜绝出现雁过拔毛、优亲厚友等扶贫领域的“蝇贪”、“硕鼠”。

今年以来,陇把镇纪委对各村党组织、村委会、村监委、村小组责任人事前集体提醒谈话53人,事中专项提醒谈话53人,事后个别提醒谈话5人次,立案审查涉嫌违反工作纪律1人。

(作者:余世红 编辑:陇川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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