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位人民教师,本应坚持拥护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和践行爱岗敬业的职业操守。可我却放松了对自己思想认识的要求,降低了自己纪律原则的底线,把相关纪律原则和规章制度抛诸脑后,我错了!”这是芒市民族中学骨干教师房改香的忏悔。
经查,房改香违反工作纪律,于2017年3月开学后,在校外租用固定场所为学生补课,并于2017年7月16日至7月20日的补课过程中,收取11名学生家长给予的补课费2100元。2017年11月20日,经二届市纪委第40次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房改香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执纪者说】
作为一名“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本应广泛传播教育正能量,展现无私奉献、崇德向上的精神面貌,却因违规开展有偿补课,受到党纪处分,在学校和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给教师队伍抹了黑;作为一名中共党员,更应以身作则,时刻牢记党员身份,时时处处用党员的标准严于律己、忠于职守、尽职尽责,遵纪守法,积极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保持良好的师德师风,以实际行动维护校园净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