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德宏州纪委通报了1起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典型问题。
瑞丽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刘邦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书面诫勉问责处理。经查,瑞丽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一干部在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期内参与单位职工2016年度评优评先工作中仍被评定为“优秀”等次,造成相关薪酬等依然按优秀等次发放长达11个月的严重后果。刘邦身为主要责任人,没有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在单位年度考核过程中,没有严格执行《德宏州行政机关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对考核结果没有认真审核把关,致使违纪人员在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并产生严重后果,在干部群众中造成了恶劣的影响。2017年10月,经瑞丽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刘邦同志书面诫勉问责处理,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