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bt365真人 >> 工作动态 >> 纪律审查 >> 浏览文章

德宏州殡仪馆负责人王庆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严重警告处分

 来源:德宏州纪委案件审理室      发布日期:2017年12月25日   

经查,2011年4月至2016年9月,王庆忠在担任德宏州殡仪馆负责人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工作纪律。公车私用,经常驾驶公车上下班;未严格遵守和执行上下班纪律;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没有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没有管好自己和带好队伍,致使州殡仪馆工勤人员因违规被追究责任。经州纪委常委会议决定,给予王庆忠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作者:德宏州纪委 编辑:案审室)

版权所有 中共德宏州纪律检查委员会 德宏州监察局 [滇ICP备10200477号]

关于我们 网站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