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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公安局纪检组:召开派驻单位监督部门2018年第一次联席会议

 来源:州公安局纪检组      发布日期:2018年01月11日   

2018年1月10日上午,州纪委派驻州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州公安局党委委员施学志在州公安局主持召开派驻单位监督部门2018年第一次联席会议,就充分发挥大监督机制提出要求。驻州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和州公安局法制支队、信访室、警务督察支队、审计科、交警支队纪委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州公安局纪检组:召开派驻单位监督部门2018年第一次联席会议

会议要求:一是州公安局信访室要每月定期排查全州公安机关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中涉及公安民警违规违纪的问题线索,并上报驻局纪检监察组;二是州公安局法制支队每月定期向驻局纪检监察组上报执法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全州公安机关各单位、部门、警种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和问题,对一些难以整改的问题可以上报到驻局纪检监察组,由驻局纪检监察组督促整改;三是州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要将每月12389投诉举报平台收到的涉及公安民警违规违纪的问题线索和日常督察情况上报驻局纪检监察组;四是州公安局审计科要及时将专项审计、领导干部责任审计、年度审计中发现的涉及单位、部门、警种和领导干部及民警违规违纪问题线索上报驻局纪检监察组;五是州公安局交警支队纪委要将每月交警支队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主要情况及公安民警涉嫌违规违纪情况上报驻局纪检监察组。

会议指出,驻局纪检监察组将汇总州公安局法制支队、信访室、警务督察支队、审计科、交警支队纪委的上报情况,组织州公安局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召开研判会,分析研判全州公安机关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向州公安局党委提出意见和建议。州公安局法制支队、信访室、警务督察支队、审计科、交警支队纪委要立足部门职能,充分发挥监督责任,加强与驻局纪检监察组的联系沟通,充分发挥好大监督平台机制作用,综合运用好“四种形态”,实施关口前移,切实加强对全州公安公安工作和民警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更好地为公安中心工作服务。



(作者:佚名 编辑:州公安局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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