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纪委案件审理室:传达学习全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来源:德宏州纪委案件审理室      发布日期:2017年12月08日   

2017年12月8日下午,德宏州纪委案件审理室召开室务会议,组织传达学习中共德宏州委关于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会议认为,全面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是强化党和国家的自我监督,目标任务都非常明确,就是通过整合反腐败力量,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十九大报告向我们传递出,今后的工作依然是无禁区,零容忍,全覆盖,彰现了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坚强决心。案件审理室作为对案件审核把关的职能部门,履行的是事后监督职责,案件质量就是审理工作的“生命线”,改革后“二十四字”方针依然是审理工作的根本遵循。监察体制改革后,随着监察对象范围的扩大和反贪、反渎、职务犯罪预防等工作的融合,审理工作面临的问题会越来越多,工作任务会越来越重。如证据审查标准的问题,政务处分的办理及申诉复查问题,审理时限紧张的问题,案件移送,纪法衔接等问题。

通过学习,我们在下一步工作中,一是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站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二是要加强学习。认真学习十九大精神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有关制度文件,学习涉及职务违法犯罪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执纪审理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三是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配合,做好政策把握和工作衔接。四是要严格遵守纪律和规矩,工作中严格把关,严格执行集体审核制度,依规依纪审理案件,认真履行好执纪审理工作职责。

 


(作者:李文川 杨兴琪 编辑:案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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