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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州纪委州监察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来源:德宏州纪委      发布日期:2017年02月22日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中共德宏州纪律检查委员会是根据党章设立的党内纪律检查组织,负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德宏州监察局是负责监察工作的专门机构,负责检查监督对象贯彻实施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情况,监督违反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

州纪委与州监察局合署办公,根据“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两种职能”的工作体制,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两种职能,担负《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条例》规定的纪检机关和监察机关的双重任务。

(二)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深化体制改革,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维护好党内政治生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用担当诠释忠诚,以良好精神状态和优异工作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中央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加强部门预算管理,逐步建立公开、透明、规范、完整的预算制度。

(二)基本原则

部门预算编制坚持依法理财、厉行节约、量力而行、统筹兼顾原则,紧密结合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经济财政形势,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反对铺张浪费,健全厉行节约的长效机制,坚持改革创新、推进改革绩效管理,提高预算透明度。

(三)编制方法

1、收入预算的编制。收入预算严格依据部门预算编制要求,按照收入类别逐项测算、编制,全面完整地反映所有收入,不隐瞒填报,确保预算数据真实准确,防止出现较大误差。

2、基本支出预算的编制。基本支出预算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基本支出预算以审定的基础信息库数据为依据,按照定员定额标准进行编制。

3、项目支出预算的编制。项目支出预算依据州委、州政府文件及会议纪要确定的项目及部门工作需要紧迫的项目作为“立项依据”,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的要求,对项目资金细化编制。

4、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2017年无政府采购预算资金预算。

5、“三公经费”预算的编制。按照预算批复数据,据实填报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2017年无因公出国(境)费及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

三、部门基本情况

预算编报单位共1个,即州纪委州监察局,属行政单位,无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其他事业单位。2016年年末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01名,在职在编人员实有9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96人。离退休人员31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29人。在编实有车辆9辆,其中:机要通信及应急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7辆。

四、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152.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152.19万元,均为本级财力安排资金。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152.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92.19万元,占总支出的74%;项目支出560万元,占总支出的26%。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委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92.19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938.9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9%;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317.8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0%;离休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35.3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1%。与上年对比工资福利支出增加228.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128.3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68.71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调整工资标准,公务用车改革增加公务交通补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委局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60万元,如查办案件、作风纪律检查、巡察、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工作等开支。与上年对比减少950万元,原因主要是减少了基本建设项目预算。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按照“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的规定,2017年未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委局实有车辆9辆,2017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公车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安排3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安排1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开展纪检监察业务各项工作,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比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减少19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车辆数量减少,同比缩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三)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安排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安排2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各级、各地纪检监察机关之间的督导、检查等产生的费用。比2016年公务接待预算数减少2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降低公务接待开支。

关于州纪委州监察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德宏州纪委州监察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xls


(作者:佚名 编辑:鲁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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