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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纪委信访室:1至11月接受信访举报369件

 来源:德宏州纪委信访室      发布日期:2017年12月19日   

德宏州纪委扎实做好信访举报受理和处理工作,切实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今年1至11月,共接受信访举报369件(次),同比下降19.4%,其中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308件(次),初次举报294件(次)。

畅通信访举报渠道。通过德宏主流媒体公布州、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举报电话、通讯地址,广泛宣传举报知识和方法,扩大群众知晓率,将《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职责及受理范围》、《信访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及《纪检监察机关信访工作流程图》等制度规范制作上墙,向来访群众发送《德宏州纪委监察局信访举报宣传单》。在畅通传统信、访、网、电“四位一体”举报渠道的基础上,今年德宏州纪委开通了“清廉德宏”手机客户端,开设“手机一键通”举报专区,广大手机用户、网民群众可以“随手拍照、随手举报”。做好来访群众接待工作,坚持热情主动接待来访群众,以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为出发点,做到一句问候、一张笑脸、一份关怀,认真倾听,根据群众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努力解决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对涉法涉诉类、征地拆迁等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外的信访举报,耐心解释、主动协调,做到不越位不缺位。

规范处置把好办理关。发挥信访信息管理系统功能,切实落实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对信访举报问题线索严格按照“日清、周转、月报、季结”要求,对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线索认真分类摘要、登记、录入系统报批后及时分级转办。完善台账管理,对批转信访件分类登记建立台账,做到流向清楚、时限明确、责任明晰,明确信访件办结时限。按照“建账、对账、查账、销账、交账”的信访办理工作机制,坚持“办结一件,销账一件”,强化责任追究,对责任不落实、推进信访举报督办工作不力、不及时、造成不良后果等,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群众反映强烈、久拖不绝的信访突出等问题列为领导包案督办件,推动信访积案化解。按照包督办、包调查、包解决、包息诉、包稳定的“五包”要求,化解了一批信访疑难、突出问题。今年1至11月,州、县市纪委共梳理出29件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进行领导包案督办,目前已全部办结,转立案1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0件19人。

重点督办把好审核关。重点督办扶贫领域信访举报,今年1至11月,全州受理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59件,立案审查11件,批评教育20人,5人受到党纪处分,3人被移送司法机关。重点对反映扶贫领域信访举报进行筛查,提出拟办意见报分管领导签批后,列入限期交办重点件。对于涉嫌扶贫领域具有典型性、反映内容具体的违纪问题作为州纪委常委督办重点。今年9月,德宏州纪委对12件可查性强的扶贫领域涉嫌违纪信访问题集中发督办函,由州纪委7位常委包案督办,目前已全部办结。规范对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的督查督办,坚持“办结一件,销账一件”。认真对承办单位报送办理结果进行审核把关,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手续完备、程序合规、处理恰当。审核认为不符合标准和要求的,视情况要求补办或者重办。建立信访举报办理信息反馈机制,及时跟进信访线索查办进度,采取电话催办、发函督办等方式,确保信访件按时保质查清办结,督办情况登记入册。加强信访举报答复工作,采取直接约见信访人、电话沟通、现场答复等方式进行反馈。


 

 

 

 

 

 

 

 

 

 


(作者:王卫东 董书寿 夏昀 编辑:州纪委信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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