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bt365真人 >> 政策法规 >> 党内法规制度 >> 浏览文章

《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实行纪检监察室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总承包办法(试行)》 规定纪检监察室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法

 来源:云南省纪委网站      发布日期:2016年03月09日  

《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实行纪检监察室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总承包办法(试行)》规定纪检监察室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法:

一、 纪检监察室在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中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讲求方法:

(一)抓早抓小。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督促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注重运用纪律教育、警示教育、约谈、函询、问责、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全面掌握所联系地区、单位本级管理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作风纪律等情况,对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

(二)综合检查。对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对涉及全局性、综合性的重点工作组织集中检查,对重大决策、决定的贯彻执行或重点项目、工程的推进等情况跟踪检查,对作风效能建设情况随机检查、抽查,对重要信访问题组织信访核查,对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进行初步核查;

(三)细化责任。将总承包工作职责任务具体细化,逐项列出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纪律审查、监督检查、干部问责等工作任务清单,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

(四)条块整合。对实行垂直管理的单位或部门,充分调动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力量,健全监督执纪问责联合工作机制。对实行地方管理的地区和部门,整合片区纪检监察工作资源,积极推行片区协作工作机制;

(五)统分结合。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落实划片承包、分片负责、协同配合、全面推进的制度,做到有统有分,统分结合;

(六)内外联动。加强与司法、审计、金融、税务、通信等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七)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各种务实有效的总承包工作方式方法,不断完善总承包工作制度。


(作者:佚名 编辑:denglin)

版权所有 中共德宏州纪律检查委员会 德宏州监察局 [滇ICP备10200477号]

关于我们 网站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