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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县委书记、县长挂帅总督察 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

 来源:陇川县纪委      发布日期:2017年11月17日   

陇川:县委书记、县长挂帅总督察 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

“截至目前,陇川县共开展脱贫攻坚专项检查37次,发现和整改问题56个,发出通报5期,累计通报批评81人、6个单位,诫勉谈话6人,约谈67人次,梳理排查问题线索24件。”今年以来,陇川县持续保持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的强劲势头,紧紧围绕“六个精准”,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实行“一月一督查一通报一整改”工作机制,把工作压力和“两个责任” 精准传导到全县各级各部门,及时纠正了工作中的作风不实、推诿扯皮,不敢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现象,持续释放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信号。

“部分领导干部开始出现畏难情绪,对待工作出现敷衍态度”,这是11月12日,陇川县2017年贫困对象动态管理暨“百日攻坚”行动推进大会上,县委书记李林山指出目前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存在的问题和短板之一。据了解,此次陇川县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共分三个阶段进行,分别是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及扶贫措施信息采集和扶贫对象退出审核、审定阶段,扶贫对象、扶贫措施信息录入阶段和数据审核清洗阶段,要求自11月13日至12月2日,全县各级各部门一把手要亲自率领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迅速进村入户开展工作,集中力量、全程参与,按时、按质完成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扶贫措施信息采集录入目标任务。

陇川:县委书记、县长挂帅总督察 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

“口言之,身必行之”,为了防止出现只喊口号、不见实效的情况出现。扶贫对象动态管理信息采集期间,陇川县将派出6个纪律督察组,由县委书记和县长任总督察,重点督察县处级领导是否按要求及时到所负责乡镇和村亲自组织开展入户调查工作,县直各部门一把手是否按时间节点及要求亲自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到负责的乡镇村进行入户开展工作,县直部门、乡(镇)、村是否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各项工作。自11月13日起,县委书记、县长和6个督察组成员以不打招呼、不定时间、随机抽点的形式,陆续到9个乡镇开展督察工作,对思想上不重视、行动上不及时、工作上不认真,导致未能按时完成任务和信息采集失真不准确的,县委将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处理。

(作者:杨超 编辑:陇川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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