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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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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纪委州监察局州预防腐败局

内设机构职责

 

办公室(下设秘书科、行政科)

1.负责处理委局机关日常事务,负责州纪委全会、常委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及其他重要会议、活动的筹备组织工作,负责与州纪委委员的联系;

2.汇总全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组织起草委局有关文件文稿,编发通报和信息,审核以委局及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3.督促检查省纪委、省监察厅和州委、州政府领导批办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以及州纪委全会工作部署和州纪委常委会议、监察局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及委局领导批办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汇总委局机关贯彻落实州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分工任务情况,组织协调有关州人大代表建议和州政协提案答复工作,组织协调特邀监察员工作;

4.组织协调委局机关机要文件的办理和运行管理,保管、使用州纪委、州监察局及州纪委办公室印章,负责制发委局机关各部门及派出(驻)机构印章,负责委局机关保密工作,协调全州纪检监察系统密码管理工作;

5.负责委局机关对外联络接洽、秘书、值班工作;

6.统筹指导归档工作,负责委局机关及派出(驻)机构文书、音像等档案管理,编辑整理有关档案材料;

7.协调委局机关有关工作,指导全州纪检监察系统的办公室工作;

8.负责委局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和全州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化建设的规划、培训和技术指导;

9.负责机关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

10.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房管基建和安全保卫工作;

11.配合审计主管部门对机关财务进行审计,对机关本级专项经费进行审计;

12.负责机关及派出(驻)机构涉案款物管理工作;

13.负责机关干部职工医疗和卫生防疫工作;

14.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组织部(下设老干部工作办公室)

1.负责全州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和制度建设;

2.负责委局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承办有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人员档案、工资福利等工作,配合机关党委加强委局机关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

3.负责承办州本级派出(驻)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以及有关综合协调工作,承办有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人员档案等工作;

4.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州直单位内设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和组织建设,承办相关干部人事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县市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建设,承办县市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和考察等干部人事工作,指导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

6.负责全州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对全国、全省、全州纪检监察系统的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委局机关因公(私)出国(境)备案等工作;

7.组织办理州管干部任职前回复州委组织部意见的工作,承办州管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工作的有关工作;

8.负责委局机关离退休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服务与管理等工作;

9.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宣传部(下设网络舆情科)

1.负责组织协调全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理论政策、形势任务、决策部署、成效经验和先进典型等宣传及舆论引导工作;

2.负责组织协调全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教育工作,开展对全州党员、公务员的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组织协调廉政文化建设及纪检监察电化教育工作;

3.负责委局机关的新闻事务,承担委局新闻发布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信息传播工作;

4.负责组织协调全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网络舆情信息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重点新闻网站等做好网络宣传引导工作;

5.指导全州纪检监察系统的宣传教育、廉政文化建设和网络信息工作;

6.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政策法规研究室

1.综合分析全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

2.起草州纪委全委会工作报告、委局领导同志文稿,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委局重要文件;

3.汇总、整理全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成果和信息资料,组织开展对全州纪检监察工作历史及规律的研究;

4.组织协调全州纪检监察系统的调研工作和社科理论界相关重大课题研究;

5.会同有关单位开展全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民意调查;

6.参与或配合立法机关和州政府有关部门拟定有关行政法规;

7.负责协调机关有关部门的规章制度起草工作,对有关部门起草的规章制度草案进行审核和报送审议;

8.负责纪检监察法规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

9.负责纪检监察法规的咨询答复和解释工作,对纪检监察法规执行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和立法后评估;

10.负责纪检监察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清理工作,负责对有关部门起草的法律法规提出意见建议;

11.指导全州纪检监察系统的法规工作;

12.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党风政风监督室(德宏州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1.综合协调全州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协调重要监督检查活动;

2.综合协调全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政领导干部问责规定的贯彻落实;

3.综合协调全州政治纪律的执行和作风建设规定、廉洁自律规定的落实,开展有关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综合协调对违反作风建设规定问题的查处;

4.综合分析全州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情况,开展相关政策理论研究,提出工作建议;

5.综合协调应由委局机关参与调查的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处理,指导、督办县市和州直单位(部门)对相关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

6.监督检查承担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任务的相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协调查处各地区、各部门在开展行风建设和纠风专项治理中的失职渎职行为;

7.履行州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的职能;

8.指导全州纪检监察系统的党风政风监督工作;

9.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信访室

1.受理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接听举报电话、处理网络举报等工作;

2.提供信访举报信息,向委局领导报告重要举报情况;

3.向下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并督办有关检举、控告和申诉事项,审核办理结果;

4.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检举、控告进行核实;

5.处置信访举报中的突发情况;

6.对信访举报工作进行调查研究,指导全州纪检监察系统的信访举报工作;

7.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案件监督管理室

1.负责对州管干部问题线索进行集中管理,并分送相关纪检监察室,协助办理州管干部任职前回复州委组织部意见工作;

2.按照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负责向州委报告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情况,同时向省纪委省监察厅报告,统一受理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分送相关纪检监察室;

3.负责查办案件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建立跨地区跨部门协作办案机制,归口管理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负责承办国(境)内追逃防逃相关工作,建立健全追逃防逃州内协调机制;

4.负责对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委局办案场所的管理、安全保卫和保密工作,落实办案安全工作责任制,督促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做好办案安全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

5.督促查办省纪委、省监察厅和州委、州政府及委局领导批办、交办案件及办理相关事项;

6.负责对查办案件及其相关专项工作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7.指导全州纪检监察系统的案件监督管理工作;

8.承担州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9.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一、二、三、四纪检监察室

1.监督检查联系县市、单位州管领导班子及州管领导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

2.监督检查联系县市、单位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的情况,对涉及的州管干部实施责任追究;

3.督促联系县市、单位监督对象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中央、省、州关于作风建设规定的执行情况,调查处理严重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

4.承办联系县市、单位州管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及其他比较重要和复杂案件的初核、审查并提出处理建议,承办联系县市、单位应由委局机关参与调查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按照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监督、指导联系县市案件查处工作;

5.做好问题线索的管理和处置工作,监督指导联系县市、单位上报问题线索处置;

6.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巡视、州管干部任职前回复州委组织部意见等工作,参加联系县市、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组织协调对联系县市、单位州管干部的诫勉谈话工作;

7.负责了解联系县市、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开展工作情况,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县市、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协助考察了解联系县市、单位纪检监察机关(机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8.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案件审理室

1.审理委局直接检查处理和县市(处)级党组织、政府(部门)报批或备案的案件;

2.承办党员、监察对象对委局作出的党纪政纪处分或其他处理不服,对县市(处)级党组织、政府(部门)作出的复议复查(复审复查)决定不服的申诉案件,及其他需要由委局办理的申诉案件,处理、督办委局收到的申诉信件;

3.承办应当由县市(处)级党委、纪委批准但需要比照处理的案件和其他需要处理报州纪委备案的案件;

4.承担监察局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办监察局给予的行政处分的解除工作;

5.承办县市(处)级党组织、政府(部门)和委局机关有关部门征求案件审理室意见的案件;

6.起草案件审理、申诉复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解除行政处分工作的程序性条规,指导全州纪检监察系统的相关业务工作;

7.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1.负责监督检查全州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

2.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受理对委局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及以上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负责问题线索的初核及案件的审查工作,提出处理建议;

3.负责受理对州直派出(驻)纪检监察机构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负责问题线索的初核及案件的审查工作,提出处理建议;

4.负责受理对县市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州直单位内设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负责问题线索的初核及案件的审查工作,提出处理建议;

5.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全州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的规定,指导全州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监督工作,督办有关违纪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

6.负责监督检查全州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7.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州预防腐败局综合科

1.负责起草预防腐败局有关文件文稿,筹备有关会议,保管、使用州预防腐败局印章;

2.承担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州预防腐败局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综合调研、督促检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措施;

3.承办全州纪检监察干部赴国(境)外考察、进修、培训等事宜;

4.组织协调社会领域反腐倡廉建设;

5.承担省预防腐败局交办的国际合作事务等工作;

6.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关党委

1.负责委局机关党的建设,领导委局机关各部门及派出(驻)机构党组织的工作;

2.负责在委局机关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组织委局机关党员学习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等,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3.负责委局机关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承担委局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发展党员、开展党员思想政治教育和培训工作;

4.负责委局机关日常纪律作风建设,制定相关制度,督促委局机关各部门及派出(驻)机构加强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

5.领导机关纪委的工作,负责受理对委局机关部门负责人(不含)以下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负责问题线索的初核及案件的审查工作,对有违纪违法问题的委局机关干部作出处理决定,保障党员的权利;

6.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和妇委会工作,承担委局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7.配合组织部承担委局机关干部人事工作有关事项;

8.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和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事项。

 

德宏州巡视工作联络办公室

1.贯彻落实省委、省委巡视办和州巡视工作联络组关于德宏巡视工作的重要决议、决定和指示;

2.做好全州巡视工作联络、保障、信息报送、情况反馈工作;

3.督促被巡视单位落实巡视反馈意见,按要求上报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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