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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从规范佩戴党徽做起 持续抓好支部建设

 来源:德宏州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      发布日期:2017年12月01日   

为进一步增强党员身份意识,近日,德宏州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党支部认真组织学习了机关党委下发《关于规范党员佩戴党员徽章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支部全体党员严格按照党员佩戴党员徽章的要求,主动亮明党员亮身份,发挥好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佩戴党徽亮出身份不仅是“亮”出党员的风采,更是“亮”出党员的责任。支部党员们纷纷表示,佩戴党徽亮身份是一种荣誉、一种激励,更是一种鞭策。自觉佩戴党徽,既是党的形象的具体反映,也是每个党员自身觉悟和组织纪律的一种外在表现;既有利于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加强自我教育、自我约束,又便于密切党群关系,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树立党员形象。

在下一步工作中,第四纪检室党支部将进一步加强对党员的管理,将党员佩戴徽章情况作为党员日常管理的内容之一纳入党员积分管理,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并且要求全体党员严格按要求佩戴党徽上岗,亮出身份,以实际行动树立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进一步发挥党员在各项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完成各项任务目标,积极推进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开展。


(作者:李维嘉 蔡建波 编辑:第四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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