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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启动纪检监察“开放日”活动

 来源:德宏州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      发布日期:2017年07月10日   

2016年以来德宏州纪委紧密结合实际,找准职能定位,强化履职担当,大胆创新,深化“三转”,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一二三四五”工作做法,即“围绕一个目标”:全面从严治党;“注重两个效果”: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环境,为经济社会良好发展保驾护航;“牢记三大职责”:监督、执纪、问责;“突出四个重点”:学习调研常态化,执纪明白清晰化,监督问责严格化,内部管理制度化;“抓好五项工作”:严格执纪审查,严防“四风”反弹,严抓纪律作风,严守程序规定,严管内部干部。为落实好“四个重点”工作,推进执纪明白清晰化,州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主动作为,积极研究和探索,采取“五问五答”的形式,对“纪检监察机关如何接受信访举报件、如何处置问题线索、对违纪党员干部如何给予纪律处分、如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和谁来监督纪检监察机关、纪检监察干部”5个问题进行回答,积极回应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纪检监察机关的关切、关注和监督,取得了良好的政治、社会效果。

2017年以来,为进一步深化监督执纪明白清晰化工作,州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在充分学习各地先进做法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开展纪检监察“开放日”活动的做法,并草拟了《关于开展纪检监察“开放日”活动的方案》。2017年7月7日,七届州纪委16次常委会研究审议通过纪检监察“开放日”活动方案,该《方案》分为:组织领导、活动方式、活动内容、具体要求四个部分,即:一是组织领导部分,明确成立纪检监察“开放日”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组织领导、沟通协调、督促落实等日常工作;二是活动方式部分,每半年开展1次纪检监察“开放日”活动,每次参加活动人员为30人左右,根据州纪委工作计划,择时确定主题开展活动;三是活动内容部分,明确了纪检监察“开放日”活动的主要内容,主要是参观、通报、交流、采访、满意度评价、意见建议征求等;四是具体要求部分,主要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

开展纪检监察“开放日”活动有利于广大群众对纪检监察机关的关注和监督,扩大对外宣传;有利于广泛听取各方面的工作意见建设,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向前发展;有利于增强纪检监察机关的公开度、透明度,塑造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敬、可信的良好形象。会议同意,2017年下半年开展第一次纪检监察“开放日”活动。

(作者:陈鸻 王敏 杨婷婷 编辑:案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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