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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林业局整改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情况通报

 来源:德宏州委巡察办      发布日期:2017年11月20日   

根据州委统一部署,州委第三巡察组于2017年3月28日至5月6日对芒市林业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并于8月1日向林业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情况。林业局党组对反馈意见高度重视,把整改落实巡察反馈意见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将整改工作贯穿林业局各项中心工作,通过两个月的努力,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1.关于“局党组班子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的整改情况

一是局党组召开专题学习会,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强化局党组履职尽责意识,确保局党组成员贯彻落实《条例》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根据《条例》,修订完善《芒市林业局党组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局党组议事和决策程序,彻底杜绝了以其他会议替代党组会决策的情况。

三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重大问题,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局党组集体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作出决定,杜绝用其他形式取代党组的领导。

四是规范局党组会议议事程序,召开党组会议前必须事先确定会议议题,杜绝临时动议,提前将议题发至参会人员手中,确保事前充分酝酿,会中充分讨论。认真做到会前有准备,会中有记录,会后有落实。

2.关于“局党组在组织学习党的路线方针上不够深入”的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制定局党组学习计划,完善学习制度。采取党组集体学习研讨、个人自学、专题调研等方式推进党组学习。  

二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局党组成员每月开展集中学习1次,党组成员带头做好自学表率,认真做好学习记录,根据学习内容和要求积极撰写心得体会,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学习活动。

3.关于“局党组领导基层党组织能力不足”的整改情况

一是局党组牢固树立“抓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的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意识,每年召开党建专题工作会议不少于2次,认真研究制定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

二是重视对基层党组织工作的领导,党组书记每年带头深入各党支部开展党建工作督查不少于1次,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建议,重视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反映问题的研究和落实,每年安排一定党建专项工作经费,帮助基层党组织解决学习、活动经费困难问题。

4.关于“履行党建主体责任力度不够,重业务、轻党建。对党建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职责认识不到位。抓党员学习教育和监督管理的方法不多、力度不强”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认识,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将抓党建工作纳入部门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制定《芒市林业局关于将党建工作纳入部门中心工作的实施意见》,认真落实年度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要求,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推动、一起考核;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把党建工作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中,努力构建班子齐抓共管推进党建工作的良好格局。

二是强化学习,努力提升党建工作水平。深入对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的学习,认真领会两个会议对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认真分析部门党建存在问题,切实改进和提升部门党建工作水平;主动谋划党建工作,围绕林业生态文明建设主题,突出部门党建特色,创新部门党建工作方法。

三是强化局党组对党员学习教育和监督管理职责,严肃党的组织生活,严格按照芒市委《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要求,抓实部门党建工作。

5.关于“传导压力不够,基层党建弱化”的整改情况

一是以局属各支部为单位认真组织党员再次深入对省、州、市关于“党费日”制度相关文件精神的学习领会,认真执行“党费日”制度,明确每月1日(遇节假、双休日顺延)为党费日,明确党支部组织委员专门负责党费收缴工作,实行“双重登记”对党员缴纳党费情况如实在党费证进行登记。

二是贯彻落实党建工作“抓书记、书记抓”的党建工作思路,局党组加强对支部书记和委员开展党务知识培训。

三是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坚持“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谈心谈话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认真贯彻落实芒市委《关于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三会一课”、党员积分管理、党员定期党性分析等制度,严肃党内组织生活。

四是压实责任,强化督促指导。实行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制度,每年末由党支部书记在会上向局党组、总支,党员代表进行党建工作述职,开展民主评议,督促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责任的落实;局总支每年结合党建工作节点和重要阶段对党支部开展党建工作督导不少于2次,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建议。

五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局党员领导干部以《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为遵循,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做到既参加班子民主生活会又要以一名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带头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亲力亲为,将自己摆进去,杜绝找人代写发言提纲及相关材料的现象。

六是党支部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要按规定组织党员开展好谈心交心和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开展党员民主评议,确保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质量,会后及时完善相关痕迹资料归档。

6.关于“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学习《芒市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实施办法》,制定《芒市林业局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解分工方案》明确责任细化分工。

二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压实“两个责任”。局党组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组织领导,将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每年与全局各股室签订《惩防体系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与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7.关于“制度制定不够严谨规范”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规范制度建设工作,对单位现有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切实做好制度“废、改、立”工作。对与上级现行规定和实际不相适应的制度进行废止;对符合上级现行规定,单位实际已执行的制度,认真修改完善并抓好贯彻落实;对上级有规定但单位制度缺位的,结合巡察反馈问题的落实整改要求,及时研究建立新的制度;切实发挥制度在作风建设和管人、管事、管钱方面的刚性作用。

二是规范制度的权威性和时效性。制度下发严格以局党组、总支、芒市林业局正式文件形式下发,明确制度执行时间,形成部门相对规范和完整的制度体系。

三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修订完善局党政班子议事决策制度。明确党组会议议事内容目录和班子会议议事内容目录,认真区分党组会议与班子会议研究讨论及决策的事项、范围、权限,对涉及“三重一大”等重大问题必须由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并及时完善决策档案。

四是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监管制度,处理好单位内控制度的统一规范和紧密衔接关系,建立一套科学严谨、防控性强、便于操作的内控制度体系。

8.关于“集体研究议事会议记录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局党组、局领导班子会议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安排专人如实做好会议记录,做到会前充分准备,会中积极讨论发言、表决民主,实行主持人末位表态发言制度,会后及时形成会议纪要,做好会议相关资料归档。

9.关于“部门选人用人机制不够健全完善”的整改情况

一是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改进部门选人用人工作机制,完善部门二级班子选拔任用方案、健全林业技术人员岗位聘任方案及绩效考核方案,注重对部门政治过硬、业务精通、勤政务实、敢于担当的年青干部职工的任用和选拔,逐步优化部门股室负责人队伍结构,在向市委组织部推荐干部中优先考虑有股室负责人任职经历的干部,把想干事、会干事、能干事的年轻干部选拔为股室负责人。

二是深化干部职工责任意识的教育,持续发力整治“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对存在“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的股室负责人进行岗位调整。

三是注重在党员中选拔任用干部。要将股室年轻优秀的业务骨干培养发展成党员,将党员培养成股室业务骨干,将德才兼备、敢于担当的年轻党员培养成股室负责人。

四是认真执行重要岗位交流轮岗制度。对全局干部职工岗位任职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对长期担任股室负责人和重要岗位的干部职工,有计划分批次的开展交流轮岗,形成既保留业务骨干又促进合理流动的工作机制,优化队伍结构和干部配置。

10.关于“个别党员多年未缴纳党费”的整改情况

一是局总支对未缴纳党费人员及数额进行认真核实,并足额收缴了拖欠的党费。

二是强化从严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意识,局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严格落实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和“领导责任人”责任,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工作,做到专人收取,健全相关收缴台账和党费证填写,严格执行“党费日”制度及州、市组织部门有关收缴党费的规定,进一步规范管理老干党支部。

三是根据市纪委要求,林业局党总支就个别同志多年未缴纳党费一事向市委作出深刻的检讨。

11.关于“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局党组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强化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主要领导责任意识,抓实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落实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加强对分管股室责任落实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分管股室干部职工的教育和监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实好“谁分管谁谈话”工作,对苗头性问题抓早抓小,把监督责任落到实处;抓好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负责人研究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促分管股室认真按照年度《惩防体系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班子成员每年与分管联系的股室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2次。

12.关于“违规发放值班补助费、节假日加班费等”的整改情况

对用事业经费发放值班补助、节假日加班费的问题进行整改。对局机关及规划设计调查咨询中心发放值班补助、节假日加班费、过节费情况及时进行梳理,并全部清退了违规发放资金。

13.关于“工作作风不实”的整改情况

一是局党组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坚持原则,消除好人主义思想,不怕得罪人,认真落实《德宏州治理庸懒散慢六条规定》,按照《芒市林业局干部职工考勤及请销假制度》,局领导班子以上率下、率先垂范,干部职工上下班实行指纹签到,结果实行每月一公示,对经常迟到、早退、旷工的干部进行约谈;对违纪的干部职工在分配年终综合考核奖励时不予考虑,对干部职工的管理已由宽松软向严紧实转变,党风政风进一步得到好转,有力推动了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是提高会议实效。会前充分准备,局班子安排和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前充分征求意见,认真把握文件精神。

三是加强对会议和文件的把关。对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对参加会议人员数量进行严格控制,加强对转文、发文数量的控制。

四是开短会,说短话,精简文件篇幅,形成整治文风会风长效机制。

五是局党组成员加强对制度执行和纪律监管工作的落实,带头在考勤、外出报备、出差审批等制度方面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令行禁止。

六是严格贯彻执行《德宏州治理庸懒散慢六条规定》,修订完善了《芒市林业局干部职工考勤及请休假制度》,实行干部职工考勤按月公示制度,对违反规定的干部职工,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和“谁分管、谁谈话”方式进行提醒谈话,对屡教不改的依纪依规进行处理,保证制度纪律的严肃性。

七是坚持不懈地抓实部门作风建设,防止时松时紧,走过场,促使干部职工养成遵章守纪的自觉习惯。

(作者:德宏州委巡察办 编辑:德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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